光明日报
25-08-13 22:42 微博认证:光明日报法人微博

【“戴墨镜都睁不开眼” #城乡光污染该怎么解决#】#光明时评# 据报道,家住浙江宁波某小区的水先生,一怒之下将街道对面玻璃大楼的开发商告到了法院。起因是,该玻璃大楼建成后,阳光经玻璃幕墙反射,长时间反射到水先生的房屋客厅里,让水先生烦不胜烦。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本案为光污染侵害纠纷,判决某房地产公司赔偿水先生损失6.5万元。

防治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光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是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环境保护法》既已将光污染纳入防治范畴,未来,城乡建设就要在规划建设统筹上,兼顾预防光污染的考量。那么城市中,一些建好的玻璃幕墙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该如何处理?具体到此例,法院称,因涉案建筑已建设完成,整体拆除玻璃幕墙将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部分更换亦影响美观。这的确是个难题,但不能不解决。如何解决?开发商应赔偿受害者损失,最大程度减少光污染带给受害者伤害。所以,皮先生胜诉,不仅具有个体意义,还具有公共价值,但愿此次诉讼能够进一步唤醒城乡开发建设这方面的环境意识,以及提醒全社会共同努力减少光污染带来的损害。 http://t.cn/A6so1BG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