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豆”归谁?赠与宠物次日反悔,幼犬丢失谁担责?】宠物无偿赠与后竟反悔强抢?许女士将柴犬“金豆”交付孟女士后次日强行闯入抢回!@上海闵行法院 明确:动产所有权以交付为转移,赠与完成后撤销权即失效。虽许女士辩称“情感难舍”,但强抢行为已构成侵权。后因“金豆”意外走失,双方经调解达成赔偿协议,许女士当庭支付1000元。 http://t.cn/A6sa70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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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14 08:53 微博认证: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