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百竹
25-08-14 12:01 微博认证:母婴育儿博主

#微博记录# 北京中大中医医院,这家医院投诉了我的公众号文章,那我也来搜一搜他们的违法违规记录!根据公开信息:北京中大中医医院成立于2014年01月17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68号。2025年7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刚刚处罚过这家医院,警告、罚款3.9万元,决定书文号为京海卫医罚(2025)0079号。不知道哪里可以查到处罚判决书?让我们们围观群众也学习一下他们到底是怎么违规的?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