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生活在福州 25-08-1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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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一分公司和旗下支公司合计收百万罚单】
8月12日,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罚款61万元 。#中国人寿三明多位高管被罚款#

同时,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翁志日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警告,并处罚款7.5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收展发展部负责人曹招根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警告,并处罚款4.5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个险企划部经理刘会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警告,并处罚款2.1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代理人郑贤斌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此外,三明分公司旗下的两家县支公司一并被罚。

中国人寿泰宁县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被罚款18万元 。

同时,时任中国人寿泰宁县支公司协理和副经理周绍东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被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泰宁县支公司协理和副经理邓晓露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被警告,并处罚款1.9万元 。

中国人寿明溪县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被罚款8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人寿明溪县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翁健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被警告,并处罚款2.6万元 。

上述所有针对机构和个人的罚单总计108.2万元。

6月,中国人民银行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四项违法行为,被罚款752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人寿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总经理王某和时任中国人寿营销发展部总经理贾某对违法行为负责,均被罚款7万元。

中国人寿2025年一季度各级机构受到行政处罚金额共计人民币210.75万元,省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被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措施58项。

产品方面,中国人寿2025年一季度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退保率和退保金额都高居第一,综合退保率98.71%,退保金额47.39亿元。

中国人寿发布2025年一季报显示,实现营业收入1101.77亿元,同比下降8.92%,环比增长8.67%;归母净利润288.02亿元,同比增长39.52%,环比增长1094.11%;扣非净利润288.02亿元,同比增长39.05%,环比增长1076.55%。 (来源:金融知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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