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liti 25-08-15 15:19

《命若朝霜》写清代乾隆期间法律,大体上如果公公强暴儿媳,不拼死反抗算和奸,死刑。反抗打伤公公,以下犯上也几乎是死刑。因此翁媳强暴高发,几乎没什么制约。但儿媳受辱自尽,有可能以「威逼致人死亡」入刑。因此秦可卿之死可能并非现代人理解之「羞愤自尽」而是以死控告的一种。还写到「死在夫家的女子由娘家验伤是各地普遍都有的传统」,……这个传统的诞生也真是不寒而栗。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