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作曲家指控韩版BabyShark抄袭被驳#:#韩法院判BabyShark未抄袭#
韩国最高法院14日维持下级法院判决,驳回美国作曲家乔纳森·赖特对全球流行儿歌《Baby Shark》的版权主张,裁定韩国教育机构“碰碰狐”公司并未构成抄袭。
韩国“碰碰狐”公司2015年制作的《Baby Shark》(图1)凭借洗脑的节奏和魔性舞蹈火遍网络。2019年,赖特主张“碰碰狐”公司抄袭其2011年发表的童谣《Baby Shark》(图2),并向韩国法院提起诉讼。“碰碰狐”公司则反驳称,两首都改编自一首没有明确版权的北美传统歌谣(图3),且该公司通过加入“欢快的节奏和朗朗上口的旋律”才让这首儿歌风靡全球,与赖特的作品本身无关。
韩国法院认为,赖特的改编与原来的歌谣差别不大,不够“适用于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而且“碰碰狐”公司的改编与其有明显差别,不足以认定“碰碰狐”公司侵犯了赖特的版权。
这首《Baby Shark》在YouTube播放量已超160亿次,成为平台历史第,曾登上美国《公告牌》百强单曲榜单,位列第32名。“碰碰狐”公司文件显示,“Baby Shark”系列产品仍是该公司关键资产,2025年上半年创收451亿韩元。(综合卫报、韩联社、新华社)@Vista看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