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董某莹成绩单造假#
有律师认为,董小姐和她姑姑成绩单造假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我有点疑惑,特地思考了一下。
用于官方用途的成绩单,要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或者成绩专用章,可能还需要盖学校骑缝章、防伪标识。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第二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治安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所以,董小姐和她的姑姑也许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但是治安拘留几天,应该是问题不大的。 http://t.cn/R34ZtK1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