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凌羊 25-08-1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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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听到一个发生在新西兰的案子,是华人打的官司。

说是一对父母早些年在三亚给儿子买了房,儿子后来移民新西兰,父母就把三亚那套房子卖了,让儿子在奥克兰买了两套房子,一套出租(收益儿子拿),一套自住。父母也办理了亲属移民,卖了国内的房子到了新西兰。

儿子结婚后,老两口跟儿媳相处不来,双方矛盾激化,儿子儿媳就把父母赶出了家门,父母在外租房一年多,儿子一次都没去探望过,甚至不知道父母住在哪儿。

父母气不过,把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拿回那套房产。以往这种案子,父母都不可能赢,因为在手续上那套房子就是属于儿子的。

但父母的律师想了很多办法,出示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并跟法官解释了中国社会的孝敬概念(父母养儿女小,儿女养父母老),并找到了加拿大一个类似的判例,最后帮父母获得了官司的胜利。

跟我八卦这个案件的先生说,不管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判例法系国家,“同案不同判”都是不可能避免的。打官司从某种程度上就是打运气。不同法官面对同一个案子,给出的的判决结果可能迥然不同。

发布于 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