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DY的时候,看到有律师分享了一个被告强煎但获无罪的案例。
2023年11月17日晚7时许,男生约了刚认识10多天的女子吃饭,期间,两人吃完了一瓶红酒。
晚11时许,两人走出餐厅,返回女子所在公寓。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女子此时正拿着两个手机,走路姿态与常人无异。
包括进电梯时,女子也还在正常打字回复信息。
直到电梯上了22楼,女子突然用手扶头,看起来跟醉了似的。
电梯门打开后,女子更是表现的腿脚不利索,直接瘫在男生身上。
来到房间后,两人发生了关系,男生还被女子挠伤。
再后来,熟悉的告强煎画面就出现了,女子说,给我10万,不然就告你强奸。
一审时,凭借着醉酒和抓痕等“证据”,男生是被判了强煎罪,获刑3年。
二审时,该律师介入,凭借对细节的逐帧反驳,终于成功翻案。
除了所谓的醉酒更有可能是女子装出来的以外,她还发现,女子在事发后曾给自己的同事老公发了信息。
当时是凌晨1点12分。
律师称,同事老公到达的时间是1点22分,从求助至到达,历时近10分钟,比警察都要快。
她怀疑,所谓的同事老公,可能早就埋伏在现场附近,就等着男子上钩。
此外,律师还发现,在鉴定报告中,只有女子的指甲中有两人的皮肤组织,而男生的指甲里则没有。
这更多能说明,女子身上的所谓伤痕,更有可能是自己造成的。
总之,凭借着诸多细节,该律师成功帮当事人翻案。
看上去像是HE了。
但我更好奇的是,这些律师都能发现的证据,为什么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就没有发现呢?
via林律来了 http://t.cn/A6sEmKJ6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