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降格起诉陆丰“坟爷”,涉嫌为恶势力减轻刑罚,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实名举报人呼吁彻查恶势力保护伞
尊敬的中央第八巡视组、广东省纪委监委领导:
您好!我是实名举报人林键国。
陆丰“坟爷”林耀昌涉枪涉恶团伙涉嫌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隐匿会计账簿等罪一案已经被陆丰市检察院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于2025年1月27日移送陆丰市法院起诉,四个月后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此案移交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判决《见(2025)粤1581刑初130号)》。
于2025年6月,陆丰市检察院依法以“坟爷”林耀昌涉恶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涉嫌“三罪”(持械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移交惠城区检察院起诉后,却被涉嫌蓄意删改、忽视关键证据,在短短不足30天就涉嫌降格犯罪定性、移除涉恶犯罪团伙首要分子,移送的涉嫌“三罪变两罪”。
在7月25日,惠城区检察院以“坟爷”林耀昌涉嫌持械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两罪提起公诉。共犯林某杰、林景尧等人各涉嫌三罪或两罪的都变为一罪后,又变成疑与“坟爷”不是一个团伙案件,全案拆分减少罪名起诉。
我实名举报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坟爷”林耀昌等人涉枪涉恶案件时,涉嫌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为恶势力减轻刑罚,涉嫌规避恶势力认定标准,将涉恶势力团伙犯罪降格为普通犯罪指控,违法减少主犯罪名;举报陆丰市公安局答复函件人员涉嫌出具虚假《情况说明》包庇“坟爷”林耀昌,涉嫌徇私枉法。
一、惠城区检察院涉嫌规避涉恶势力认定标准,将涉恶势力团伙犯罪降格为普通犯罪指控,掩盖案件本质。
1. 陆丰市检察院起诉书明确认定涉恶势力团伙
案件移送之前陆丰市公安局、陆丰市检察院的起诉书载明,“坟爷”林耀昌利用人大代表身份及宗族势力,笼络村干部及社会人员,形成以“坟爷”林耀昌为纠集者,林某、吴某淮等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 惠城区检察院起诉书涉嫌蓄意删除关键定性
惠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文书涉嫌完全删除涉恶势力定性,涉嫌规避涉恶势力认定标准,将多起有组织犯罪拆分为个案指控,违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关于"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标准,掩盖案件组织性、整体危害性、持续性特征。
3. 在案证据充分证明涉嫌涉黑恶本质
暴力手段:“坟爷”林耀昌指挥吴某淮等人持械斗殴致多人受伤(轻伤1人、轻微伤5人);
控制基层:纠集村干部林某杰、林某昌、林奕、林景尧、林某然等强占村民土地,撕毁林某某等多名群众的宅基地权属凭证;
经济掠夺:非法转让48.38亩集体土地获利83万元;
社会危害:涉“两起”“涉枪”犯罪(抢夺撕毁林某某宅基地权属证案、卢某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未依法追究。
惠州惠城区检察院涉嫌规避了恶势力的法定认定标准,将具有组织性、经常性、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的团伙犯罪,降格为普通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个罪进行指控。是否混淆涉恶势力犯罪与单独犯罪或普通共同犯罪的界限,未能对以“坟爷”林耀昌为首要分子的涉恶势力犯罪进行整体评价,割裂认定犯罪事实。
二、惠城区检察院涉嫌违法删除“坟爷”林耀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事实依据被有意否认
1. 公安机关、陆丰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完整罪名链
陆丰市公安局、陆丰市检察院认定“坟爷”林耀昌三项罪名:持械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并明确其出资8万元购买16座宅基地补偿被占地村民。
2. 惠城区检察院起诉书涉嫌违法删除核心罪名
惠城区检察院仅保留“坟爷”林耀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两罪,删除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但两个文书认定的土地犯罪事实完全一致(非法转让48.38亩土地获利83万元)。
“坟爷”林耀昌出资8万元用于土地补偿,且是在举报人举报其违法行为之后;涉案土地源自“坟爷”林耀昌伙同家族势力其大哥林耀武、二哥林耀忠,组织指挥涉恶团伙成员强占林某、林某某等人承包地(两文书均载明"插旗圈占"事实),且强占面积显著多于违法建设祠堂所需。
“坟爷”林耀昌作为涉恶团伙首要分子,应对团伙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3.“坟爷”林耀昌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未被追究
陆丰市公安局答复人员给惠城区检察院的《情况说明》称,“坟爷”林耀昌已经因非法占用农地罪被判刑,是否故意误导主办检察官,“坟爷”林耀昌先前被判非法占用农地罪涉及的土地犯罪与本案无关,系因“坟爷”林耀昌非法经营“安福墓园”圈占农用地犯罪(请见央视报道截图),非本案“坟爷”林耀昌带领马仔强行圈占林某、林某某承包的30多亩基本农田土地,以及违法建造家族祠堂圈占本村村民宅基地等土地。
4. 陆丰市公安局答复人员涉嫌出具伪证包庇“坟爷”林耀昌
陆丰市公安局答复人员向惠城区检察院出具《情况说明》,“疑似”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与“坟爷”林耀昌无关",但下列证据直接驳斥:
涉案土地源自“坟爷”林耀昌指挥强占林某、林某某两家村民承包的土地(两文书均载明"插旗圈占"事实);
“坟爷”林耀昌出资8万元用于土地补偿;
“坟爷”林耀昌家族是非法转让土地的最大受益人(强占土地违法建设祠堂)。
三、管辖变更后涉嫌出现系统性包庇,严重妨害司法公正
1. 涉嫌违背异地管辖制度初衷
上级指定惠城区管辖本为排除地方干扰,但惠城区检察院却涉嫌降格指控,陆丰市公安局答复函件人员涉嫌配合出具伪证,反向制造司法不公。
2.惠城区检察院相关人员与陆丰市公安局答复函件人员涉嫌徇私、职务渎职。
惠城区检察院涉嫌故意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罪名,陆丰市公安局答复函件人员涉嫌故意隐瞒“坟爷”林耀昌参与土地犯罪的关键证据,涉嫌徇私枉法。
举报人诉求:
1. 请求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高级法院直接督办“坟爷”林耀昌案,依法重新认定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性质;
2. 依法对“坟爷”林耀昌追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并彻查涉嫌在案两起涉枪犯罪;同时对关联案件、同案犯并案起诉、开庭审理。
3. 请求中央第八巡视组、广东省纪委监委@中国长安网 @广东政法@广东公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广东检察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依法调查惠城区检察院、陆丰市公安局相关人员涉嫌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组织纪律,涉嫌徇私枉法行为。
上述情况,请求中央第八巡视组、广东省委领导重视。
《媒体报道》广东“坟爷”再涉数罪将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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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