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男演员借表演之名强摸女演员胸部,法院判定为“强制猥亵”】#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原本是打耳光的场景,但手却伸向了胸部。"
"说好要揪衣领,却突然抓住了胸部。"
韩国演员A某因在人工智能(AI)学习视频拍摄现场两次涉嫌性骚扰对手演员B某(女,49岁),被文化体育观光部下达了"接受8小时性骚扰预防教育"的整改命令。
A某辩称"只是表演,并无性意图"并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未采纳其主张。反而在审理过程中发现,A某的行为已超出单纯性骚扰范畴,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强制猥亵"。
与约定不符的两次身体接触
事件发生于2022年11月和12月,在便利店和养老院进行的视频拍摄中。由于拍摄目的是让AI识别视频中的特定场景,本不需要像电视剧那样逼真表演或过度身体接触。
首起事件发生在便利店。据B某陈述,双方原本约定"为表演打耳光仅此要拍肩膀",但A某却用手击打了B某右侧胸部。B某当即向导演抗议,但因现场氛围未能中断拍摄。
第二起事件发生在一个月后的养老院拍摄中。B某因对A某此前行为感到不适,事先要求"改为抓肩膀代替揪衣领表演"。但A某再次违背约定,用手抓握般触碰了B某右胸。最终B某宣布中止拍摄并回家后,以性骚扰嫌疑举报了A某。
"失误"辩解 vs 法院认定的"故意行为"
A某在庭审中始终否认嫌疑,称"从未触碰胸部",主张"便利店只是碰到下巴下方头发,养老院是根据情节推了手臂"。
但法院驳回了其辩解。裁判部依据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的视频鉴定结果和拍摄导演的陈述,判定受害人B某的陈述可信。
法院特别强调A某行为具有"故意性",理由如下:
非必要接触:基于AI学习视频的拍摄性质,本不需激烈身体接触
重复行为:首次猥亵后B某已明确抗议,且要求将揪衣领改为抓肩膀后,再次实施了未经同意的胸部接触
道歉态度:第二次猥亵后面对B某抗议时,A某尴尬微笑道歉的情节也被视为佐证故意性的情境
为逃避"8小时教育"反面临"刑期"危机
最终法院判定A某行为违反《艺术家人权保障法》中"性骚扰"及"性暴力"条款,维持文化体育观光部"接受8小时性骚扰预防教育"的整改命令。
此外,在与此行政诉讼并行的刑事审判中,A某因强制猥亵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法院明确宣告:以"表演"之名侵害他人人格的行为绝非单纯失误,而是必须接受法律审判的明确犯罪。据悉,A某目前已对该刑事判决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