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
25-08-20 09:33 微博认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发布了头条文章:#小齐说法# 《借贷纠纷无借条,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算证据么?》 王某与马某系初中同学,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间,二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发生多笔资金往来。其中微信互转合计4720元,支付宝平台王某向马某转账13000元,马某向王某转账1100元,经核算双方资金差额为11900元……下面一起来看@沂源法院 的案例吧~ http://t.cn/AXvveC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