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吹奏
25-08-20 09:35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超话主持人(大风吹奏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律师说法# 今天继续给大家介绍一下社保纠纷维权的方法。

社保补缴纠纷维权有三个途径,其中两个行政途径,一个是诉讼途径。

●●今天介绍两个行政途径●

(1)向社保征缴部门(国税局的社保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社保稽核负责受理社会保险补缴、补足基数差额等投诉、举报。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未开户争议,即用人单位从未为劳动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争议。

●●两个途径的区别:

(1)社保征缴部门履行的是行政征收职能,因此无时效限制;也就说,即便事过多年,依旧可以投诉、举报。

(2)劳动监察履行的是行政处罚职能,因此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两年的时效限制。

●●投诉和举报的区别:

(1)投诉。

投诉是针对个人权益受损的主张方式,向社保征缴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为其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或缴费工资基数不实、或缴纳年限不足的,诉求可列为“要求社保稽核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投诉必须实名,社保稽核受理投诉后,原则上只针对投诉人个人的社保缴纳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且必须給投诉人答复。

(2)举报。

举报是针对用人单位普遍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因此社保稽核受理举报后,会对用人单位整体的社保缴纳合规性进行稽查,不仅仅对举报人个人的问题进行稽查。

举报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对于举报的处理,社保稽核部门有一定自由裁量权。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如果你只想解决自己的问题,那就投诉;
如果你想解决大家的问题,那就举报。

●●法律不保护躺着睡觉的人,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失的时候,法律是解决问题的基本遵循。#热点观点##社保#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