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一个特别脏、特别脏的事情,有一个案件的二审判决书【一审支持我方反诉请求、驳回对方本诉请求】,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联系二审法院领取了判决【刚刚才知道前几天二审法院直接给法定代表人送达】,现在我们手里面没有二审判决书【虽然判决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想让我们代理人拿到判决书的原因是其与另外一个股东有分歧,而我们实际上是另外一个股东为公司聘请的律师,法定代表人(也是股东)与聘请我们的另外一个股东在RMB方面有争议,所以在得到二审胜诉判决后不想给我们。鬼知道我们为了赢这个案件做了多少事情,现在直接卸磨杀驴、把我们踢出局,那TM可是大几百万的事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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