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5-08-2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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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野泳溺亡家属索赔2名同伴#140余万,法院:无过错 】#男子野泳溺亡家属索赔被判全责#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野泳”溺亡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
2024年7月,苗某邀约杨某、龚某至水库游泳消暑。抵达后,苗某未做热身、未佩戴任何泳具便独自下水游向中央,不久发出求救。杨某当即佩戴游泳圈下水施救,龚某则大声呼救并报警,但苗某最终不幸溺亡。法院审理认为,苗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便冒险下水,自身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对死亡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同行人员在事发后已采取及时、合理的救助措施,并无过错,不构成侵权。法院据此一审驳回苗某家属要求两名同行者赔偿14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并对被告自愿补偿3万元予以确认。原告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长沙政法频道 http://t.cn/AXvbIA6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