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喵喵PussPuss 25-08-2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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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利贷、高息资金拆借跟短期过桥的区别

一、高利贷

①涉民事类

字面意思上来说,高利贷就是高额利息贷(借)款,其中“高额”利息的界定又分为2020年前后,相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

在2020年前规定中,有“两线三区”的明确说明:
“两线”。
第一条线是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
第二条线是超过36%这个利率水平的借贷合同为无效。
“三区”。
借款人和债主约定的不超过24%的年利率,属于“司法保护区”,借款人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借款人和债主约定的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属于“自然债务区”,如果借款人没按约定还钱,债主提起诉讼的话,法院不得判定该利息合法,也无法强制借款人按该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款人自动履约,法院也不反对。
借款人和债主约定了超过36%的年利率,属于“无效区”,即认定为“高利贷”,即使借款人已经付息,也可以依法要求返还超过36%不分的利息。

在现行有效的规定中,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

注:允许利滚利,即复利计算,但最终本息总和不得超过原始本金×法定上限利率×借款期限。

②涉刑事类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除此之外,都是民间借贷行为。

二、高息资金拆借

①资金拆借

如果用百度搜索“资金拆借”,通常会得到一个“资金拆借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头寸资金的信用活动”的名词解释。但实际上,资金拆借是一种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普遍行为。我国在1996年有司法解释认定非金融企业借贷合同无效,但此后司法实践中逐渐认定特定情形有效性。

用大白话来说就是,A企业有合法的闲置资金,有偿借给B企业使用一定期限。

更详细的我就不说了,实在很想学习的,翻翻各大金融app或者金融网站吧,搜一下“资金拆借”,会弹出很多搜索结果的,其中包括很多上市公司的公告(划重点)。

②高息资金拆借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资金拆借的行为是合法的,利率经借贷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关于“高息”,参考“一”内容。

三、短期过桥
过桥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是一种临时性的短期借款,通常用于资金周转。
光是名词解释好像是个非常专业的金融行为,但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举两个通用例子:

①A企业在B银行借的5年先息后本贷款已到期,A企业无力偿还本金,遂找到资金出借方C借款,并在一次性还清本金后,得到B银行的新批贷款,并用此贷款偿还向C借的款项。

除了企业续贷之外,还有很多融资行为需要用到过桥。

②A购买房屋的时候在B银行贷了款,借款期限为二十年。五年后,A欲出售房屋,已找到买家,但手里没有资金,遂找到资金出借方C借款结清贷款,并在收到买家款项后偿还向C借的款项。

这种也是过桥。常见于各种物业(不限于个人住宅)买卖。

注:在日常生活中,短期过桥多按日息及月息出借资金,是各种融资中借款期限最短的。

以上,我已经将内容简化再简化了,不是引用法律法规原文就是大白话,基本上识字有基本常识的都能看懂。看不懂也不是我的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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