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被定义# ,也讲几点想法,很难讲全,所以欢迎大家补充和批判。
我自诩是辩证和历史唯物主义者,这个主义,不歧视任何人。由于我们也不在乎假惺惺的“政治正确”,所以,我们说的“任何人”,包括丑的、很肥的、智商低的。
我们不歧视的原因,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人平等”。这份平等,我们不认为是“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而是“从来都没有什么神仙皇帝、一切幸福靠我们自己”。
我们认为的人人平等,是以正视、肯定“人人不相同”为基础的。因为这是平等的起点——人类被宇宙创造出来、个人被父母生育出来,就是不一样的。无论长相还是智商,都不一样。既然不一样,就一定有美有丑、有胖有瘦、有精有笨。
但我们不同意先天设定和客观存在就是固定、静止的合理。更反对将人简化成标签、数据或优劣的排序。我们坚信:一个人的价值不应由外貌、体重、智商或其他任何单一维度来定义。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平等不是忽视差异,而是拒绝让差异成为歧视的借口。我们追求的,是一个能让每个独特的个体都能摆脱偏见束缚、凭自身努力创造价值的世界。
关于我们的美学观,我曾经写过好几篇了:
美的定义:http://t.cn/AXvIkGuZ
美的建构:http://t.cn/AXvIkGu7
美的标准:http://t.cn/AXvIkGuz
经过上面看似枯燥的铺垫,实际上,我已经明确指出了一点:这世界上,是有“丑”的存在的。
不歧视,不代表忽视、无视,特别是,不代表“不承认”。我们不能假装没有丑。不被定义就是假装,实际也是定义。
今天的悬浮型理论,已经从美丑平等,通过多样性、多元化,滑向了一个“理论陷阱”:没有丑。“丑”是另一种“美”。这说得好听,是一种惰性。说的不好听,是一个阴谋。说得难听点,是一切皆空的虚无主义。
不管什么时代、什么标准,都起码会有美、普通、丑这几种状态。
从客观存在来说,大部分人都不是“美”而是“普通”,少部分人美、少部分人丑。
不歧视,通常来说,主体是美和普通,客体是丑。“不歧视”的要求是指,哪怕主体是“美”的载体,但那是天生的运气,客体一方只是运气不佳,主体不应该表现出优越感。正如我们不应该歧视一些后发国家人民的愚昧思想、落后行为,我们生在中国只是运气好。
美,不高贵,因为运气。丑,不可耻,因为运气。
在不进行或者无法进行修改的情况下,丑,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和事实。
丑,应该不被歧视,但是,注意啊,但是,也不应该反过来歧视美、敌视美。
你可以努力变美,这值得尊重。也可以努力改变美的标准,也值得敬佩。
是的,美的标准是动态的。但你想改变标准,就要付出你的主观能动和成本。不能因为你丑,反而更容易获得“颠覆权”——你一喊,标准就应该改。这就形成了对美的歧视。
以上也只是提炼和抽象的讨论,具体来说,人类的进化和营养的提高,丑的比例日益降低,多样的美不断出现,而且人在劳动过程中体现出的综合美也超过了静止的样貌美。这些,都在发展中。但是,不相互歧视和否定,是符合道德的。想成为美或者被赞美,要付出努力和成本,是符合天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