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一吐为快 25-08-2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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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72
bot好,递欧气
我想问个事:
一本BG小说里,配角官配是GL,是应该把一方性转,改成BG?还是应该改成友情,不挑明是爱情?或者直接挑明就是妇妻,在文案里提醒有GL?
是这样的:
我并不是故意卖姬,正相反我害怕读者觉得我卖姬,因为这个而被劝退,如果因为文笔不好,或者剧情不吸引人,被劝退我可以接受,但是因为卖姬被劝退,我就觉得太亏了。
那我为什么还要“卖”呢?
因为我写上一本的时候,意识到了前期文笔差、剧情没有主线、女主成长前人设不讨喜等因素,知道不会有读者看,于是放弃了在正经小说网站发布,开始写骨科,让女主开后宫收了男主和女二,上天入地,等等一系列骚操作,写完随便丢lof了,果然没人看。
这几天忽然意识到了,其中一个配角的故事,可以独立出来,写成大众喜欢的故事(可能也只是我个人感觉哈)。
故事是什么不重要,毕竟我不是问故事是否有趣来的。
重要的是,其实在新故事里,也没有特别百合,就是前作女主被抓了,上司觉得没必要救,前作女二立马翻脸,自己去救了,因此成了新故事主角团的长辈型角色。
为什么选女二,而不是前作男主(前作女主的丈夫)呢?
因为她是前作女主的保镖,武力值高啊。
我一边觉得女二这行为不算百合,出于姐妹情/职业道德也会这么做,一边又担心读者会觉得这是卖姬,可能是我做贼心虚吧,毕竟前作里在人间确实做了一世妇妻;也可能是现在读者太洁癖了,把我搞怕了。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