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公安部:这是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公安局对国家公安部督办案件的回复函,如此体现了啥叫“乱作为”!
事由:
1.由于建平县公安局长期包庇保护陶建生勾结威远保安公司霸占矿山,垄断财务,股东和家属被陶建生勾结威远保安公司队长孙国强等涉黑恶势力,声称“受政法委和公安局指派”两次到矿山寻衅滋事,造成刘贵昌四根肋骨骨折,双额积水,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的轻伤害二级和多人轻微伤事件久拖不决。刘建华和付秀华个人于2024年4月进京上访多次被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监督办理,一年半之久,建平县公安局推诿扯皮不作为,8月11日,致使矛盾激化升级为六人群体访!
2.喀左华信石业有限公司被涉黑涉恶势力问题是遗留案件,公安部告知我们一并转交辽宁省公安厅臻办。
今天刘建华一人收到了建平县公安局之回复函(如下),并且告知他两个案件都交给万寿派出所按法律程序处理了!
请求彻查:这是辽宁省公安厅还是建平县公安局所为?我们其他人为什么没有收到回复函?其他访民的权利为什么都被剥夺了?喀左的案子涉及政府、法院、公安三个部门保护伞保护王岩团伙的涉黑案件,建平县万寿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有这么大的管辖权吗?建平县公安局如此作为是职权太大还是手腕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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