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留学生起诉发性暗示微信男生败诉# 文章很长但值得一看。败诉与胜诉,意味着什么?
不同的判决,基于两种不同的骚扰判定标准:一种是需要有“具体行为”的露骨描述,才可以判定为骚扰。而另一种标准,是在性的方面冒犯对方就算。
不同的判决,也体现了对女原告的两种要求:一种是需要她明确拒绝,或解释为什么不明确拒绝。而另一种则是“几乎没有要求”,目光完全聚焦于被告的言行是否具有冒犯性。
不同的要求,使得男方采用不同的应诉策略:一种是对聊天记录进行“单方面的解读”,证明女方道德瑕疵,暗示女方你情我愿。另一种则是道歉赔偿,企图和解,毕竟主审明确说了女方不需要自证。
很幸运的是,这位刘姓女士选择了两地同时起诉,这样起码在一边胜诉了。否则只有败诉的她,该怎么在网络声量的漩涡里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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