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某康复机构24岁的女老师多次暴力殴打患有孤独症的小女孩,被刑拘。
该案涉及的罪名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该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和残疾人,即“老幼病残”四种人。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犯该罪,又同时触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罪名的,系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该罪与虐待罪的保护法益不同,二者系想象竞合关系。
从司法实践看,因犯该罪被判刑的罪犯,基本都会被同时判处职业禁止,即刑法第37条之一的内容,在刑罚执行完毕假释之日起,在3—5内不得从事原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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