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5-08-2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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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回应老人申请1911万国赔#】#强奸杀人罪服刑27年后杀人罪名撤销#
30年前,云南大理人杨徐邱因犯下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死缓。服刑27年毕,他背负的杀人罪名最终被撤销。近日,中国新闻周刊从杨徐邱处获悉,他已就自己被无罪羁押17年申请了国家赔偿。据杨徐邱介绍,其申请赔偿金额合计1911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30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8万余元、住房一套、今后医疗及保养余生身体费用500万元等。杨徐邱,生于1948年,如今已77岁。
8月27日,@中国新闻周刊 从云南省高院处获悉,杨徐邱国家赔偿申请案,云南省高院已按法定规定,决定延长作出赔偿决定的期限。据杨徐邱称,其被告知延期系因案情复杂、涉及法律关系疑难。
他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媒体上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以及对造成他无罪羁押17年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