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简影 25-08-27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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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小区发文将扑杀流浪猫# 回复放不下,就只好这里回应这位@花小西就是CC 。
1、关于流浪猫生存权:
现代社会,任何“权利”都必须服从于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流浪猫虽然是生命,但如果它们大量繁殖,传播疾病、攻击儿童、破坏生态,那么公共安全的优先级远远高于它们的“自然生存权”。

2、所谓伴侣动物:
既然是“伴侣动物”,前提是要给人类提供价值,既然现在都流浪上了,还给人类社会添麻烦,那么就失去“伴侣价值”了,跟你口中的“一般动物”没任何区别,甚至可能还不如你口中的“一般动物”。

3、所谓“猫可没给你们传染啥传染病”:
这一说法​​完全违背科学事实,美国数据显示(2008-2017年),​​62%​​的人类狂犬病案例由流浪猫引起。此外,猫是弓形虫的终宿主,全球约​​20亿人​​感染弓形虫,中国感染率为​​7.9%​​,孕妇感染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

4、所谓“猫能捕鼠捕蛇”:
城市里老鼠的控制早就依赖现代防疫和消杀体系,而不是靠猫。科学数据显示,流浪猫对老鼠数量的控制作用极其有限,反而会捕杀鸟类、松鼠等野生小动物,破坏生态平衡。如果真要靠猫来“捕鼠”,那是不是也要靠蛇来捕鼠?靠狼来控制野猪?显然荒谬。现代社会不可能用“野兽”替代公共治理。

5、你说【按你们的逻辑,流浪汉是流浪的人,没人领回家,是不是就可以扑杀消灭?】:
这是偷换概念,人类的社会是由人建立的,人才是社会主体,享有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动物并不享有与人类等同的政治与法律权利。把“动物扑杀”类比为“杀人”,是典型的情绪绑架。

所以,国际公认的流浪动物管理原则是:在无法通过绝育控制数量且收容能力饱和时,对病弱、具有攻击性的动物实施安乐死是​​减少整体痛苦的必要措施​​。而且放任流浪猫无序繁殖反而会造成更多痛苦:流浪小猫死亡率高达50%,流浪成年猫平均寿命仅2-3年(相比家猫的10-15年),它们会遭遇车祸、疾病、虐待等更大痛苦。

最后,复述我的观点,真的爱猫,就不要让它们流浪,等我换了大点的房子,我的下只猫和下下只猫都会是收养的流浪猫,而在这之前,我支持出于公共治理的目的,对泛滥过多的流浪猫进行扑杀。喜欢养猫可以,但不能要求整个小区、整个城市都为你的爱好买单。被猫抓伤咬伤的儿童、被传染弓形虫的孕妇,难道就该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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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