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书欣父亲委托起诉老潘财商#关于虞书欣最近的传闻,我也关注了很多,对每一个起诉素人网友的公众人物,我都强调我们要注意的是公众人物容忍义务与舆论监督正当性的平衡,允许网友说真话、合法合理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但也得理解:公众人物作为公民享有一切基本权利,所以,虞书欣起诉她认为侵权的网友,很正常,她有这样的权利。
有网友在问:既然虞书欣的父亲觉得老潘财商涉嫌“持续抹黑声誉及形象”,为什么不告老潘诽谤,而是起诉他名誉侵权呢?
我们通俗点理解,这是两个范畴,名誉侵权是民事领域,诽谤罪是刑事领域,任何一个罪名的成立都对情节有要求,诽谤罪要求“情节严重”, 而名誉侵权只要求“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存在,诽谤可以是名誉侵权的表现,但诽谤不等于诽谤罪。
从法律规定来看,诽谤罪的认定标准肯定是高于名誉权侵权的认定标准的,也就说,构成名誉侵权不一定构成诽谤罪,如果情节达到了诽谤罪的要求,那一定是名誉权侵权。至于是否在名誉侵权的基础上构成诽谤诽,则需要提供更多证据来证明“情节严重”。
这样说,大家能理解吧?
最后,友情提醒一下:理性吃瓜,慎重转发,以免被带节奏。#热点观点##小兜法眼看世界#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