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感觉医生在某些情况下对治疗尺度的把握,很大程度上受自己的背景和观念影响,比如儿科内分泌医生开生长激素处方的保守程度,就有明显的地域和性别差异。欧洲移民过来的医生比美国土生土长的医生保守,女医生比男医生保守。
美国用生长激素的两大指征,一是生长激素缺乏,二是“不明原因的矮小”(idiopathic short stature)。“不明原因的矮小”不是家长觉得小孩矮就矮,是有固定标准的,身高要比同龄同性别的孩子低-2.25个标准差,或预期身高男性低于一米六,女性低于一米五。但在欧洲,“不明原因的矮小”不是使用生长激素的指征,除非有生长激素缺乏,再矮也不能用生长激素。我们科用生长激素最激进的医生是高个子美国白男,我在想是不是在他的个人价值观里,身高对男性非常重要。欧洲来的女医生对家长要求打生长激素的要求拒绝的最坚决,有时家长很生气,但她们也不会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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