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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9 13:4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超话粉丝大咖(法硕超话) 微博VLOG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我也看了泰和泰的推文,我感觉这也不是律师函性质的推文,只是一个公告性质的推文,告诉大家有个客户委托了,不知道为啥大家反应这么大[允悲]

为啥说人家不会写律师函啊,这也不是律师函啊,就不就是一个“我们接了一个客户”的资讯推文吗[允悲] ​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