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闪婚闪离后起诉要回100万彩礼# 法院:#共同生活是确定彩礼返还的重要因素#】今天是七夕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妇联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例显示,2023年5月,吴某与李某经介绍恋爱,一个月后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同年9月登记结婚。订婚时吴某给付100余万元礼金及价值几十万元首饰,但2024年春节后双方因琐事分居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吴某要求返还全部彩礼。
法院认定,100多万元礼金及价值几十万元的首饰属于彩礼,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吴某给付的彩礼远超一般彩礼数额,结合未孕育子女、彩礼已部分消费等情形,判决李某返还大部分彩礼;恋爱期间双方互赠的衣物、奢侈品属日常消费支出,不属于彩礼。法官介绍,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南京零距离 #华晨宇七夕准备了8万朵玫瑰花# http://t.cn/AXvrFLq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