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天津市司法局向我出示,我2000年报考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招生简章。图1(招生专业为狱政管理专业并轨生,当时录取我的为法律(安全保卫专门化)专业,这份招生简章和我无联系)。但是我也要评点一下,这份招生简章上段明显写着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是为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人民警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下段中学籍和毕业中又阐述:自主择业,不包分配。那这所警校到底是培养警察呢,还是毕业0就业率呢?上面写着和下面写着截然相反内容是精神分裂吗?图3明确了警校毕业不符合警察录用条件。一方面说培养警察,另一方面又说不符合警察录用条件。拿师范大学做比喻,我们师范大学宣传专门为天津培养教师(正常人认知),下面写着我们师范大学毕业生均不符合教师报考资格。这段话如果在招生简章中发出来,大家觉得能理解吗?[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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