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圣经怎么说】
圣经中明确指出的“不合法”或“神所不喜悦”的婚姻类型,除了乱伦(近亲关系)和同性结合,还有以下几类,根据旧约律法、耶稣的教导以及新约使徒的解释:
1. 通奸婚姻(Adulterous Marriage)
• 定义:在配偶尚在世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合。
• 依据:
• 马可福音 10:11-12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
• 罗马书 7:2-3
“有丈夫的妇人,是被律法约束的,丈夫还活着的时候,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
• 原则:在神眼中婚约仍然有效时,另嫁或另娶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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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与不信结合(Believer marrying an unbeliever)
• 依据:
• 哥林多后书 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 以斯拉记 9-10章
以色列人与外邦偶像崇拜者通婚被视为“干犯神”。
• 原则:基督徒被呼召“只在主里面”结婚(林前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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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兽交或非人结合(Bestiality)
• 依据:
• 利未记 18:23
“不可与兽淫合,使自己玷污。”
• 原则:这是极其可憎的事,律法中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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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婚/一夫多妻(Polygamy)
• 背景:旧约某些人实践过,但神的心意是“一夫一妻”(创2:24,太19:4-6)。
• 新约要求:
• 提摩太前书 3:2, 12
“作监督的,必须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 原则:新约恢复创造起初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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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近亲婚姻(Incest)
• 依据:
• 利未记 18:6-18
禁止娶父母、兄弟姐妹、姑姑姨母、儿媳等。
• 哥林多前书 5:1:责备一个人与继母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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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占有被离弃之人的婚姻(如果是恶意离弃)
• 如果一方无圣经根据擅自离婚,再婚被视为奸淫(马太19:9)。
• 例外:若不信者主动离弃(林前7:15),信徒可以不受约束,但仍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