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决赛第一轮,
很多人喜欢那首诗,我好开心,
感谢你们的肯定,也感谢脱口秀。
让我写的东西能称之为诗。
刚写出来的时候,把诗到处给人看,
才发现身边隐藏了这么多同伴。
回复最多的话是
“我其实也写过诗”
“艹! 多少年没写诗了!”
感觉诗歌很像童年的幼稚,
令人怀念但又羞于提起。
这个诗其实还有另一个版本的结尾。
是我献给王哥的:
去工地,去做饭,去工地做饭。
要不我们忘记学历,
让中专师傅造一架天平,
左边放着前程,右边放着午睡的梦。
让我看看,到底哪边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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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哥其实是3个人的集合体,
其中有我的发小,一个木匠。
我觉得他是真正的诗人,他活地很有诗意。
他留在了阜新,不爱看脱口秀,
以为呼兰只是地名。
我说:那你平时怎么娱乐?
他说:我养孔雀。
我:想搞养殖挣钱呀?
他:不,我就觉得好玩。
我:为啥想养孔雀?
他:最开始想养鸽子,给打了个笼子,整大了!
我:挺扯。那养着贵吗?
他:都是禽类,我就当鸡养,喂点鸡饲料,看看它开屏。
他在阜新城边两千一年,租了个小院。
一个打不到车的偏僻地,
只用来放他的鸽子和孔雀。
他喜欢晚上来,一边抽烟,
一边看孔雀们,
很久。
他说他的孔雀很厉害,能在晚上开屏。
工地下班回家,一家三口吃饭。
看老婆孩子早早睡去。
穿一件厚夹克,戴工地上的黄头盔。
在夜晚,骑着电动车向城市边缘开。
黑夜里开屏的孔雀,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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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