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 25-09-0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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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趟“法治专列”真热闹!】“法官姐姐,我爸爸背着我,把宠物狗拿去绝育了,我能要求赔偿吗?”8月28日上午,G1609次高铁餐车车厢里,一名小乘客举手认真发问,惹得周围旅客会心一笑。

“根据民法典规定,宠物被视为财产。”法官耐心解释道,“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小狗,那么它属于家庭财产。父亲给狗做绝育手术,属于对家庭财产的管理行为,所以小朋友是没有权利主张赔偿的。”

“但我很心疼,怎么办呢?”小乘客继续追问。

“你可以借此机会和父母沟通,争取知情权以及合理限度内的决策参与权。”法官补充道,“当然,调解未必一次就能解决,双方可以多沟通,最终达成一致。”

话音刚落,车厢里响起一片掌声——原来看似“家务事”,也能有清晰的法律答案。

这趟“法治列车·移动课堂”,是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针对开学季开展的创新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指导,福州铁路运输法院联合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福州第七中学主题校区共同开展。 http://t.cn/AXPw24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