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东西也太诡异了…同人制品是先有创作同人的创作者,有了一定的同人作品积累,再出制品吧?本质还是粉丝之间为了交流进行同人二创,所以版权方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种就像是明和你说“就是为了赚钱搞同人”,这种不就等着被版权方一告一个准吗…我真是求求这群人放过本来就岌岌可危的同人圈了
发布于 加拿大
这种东西也太诡异了…同人制品是先有创作同人的创作者,有了一定的同人作品积累,再出制品吧?本质还是粉丝之间为了交流进行同人二创,所以版权方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种就像是明和你说“就是为了赚钱搞同人”,这种不就等着被版权方一告一个准吗…我真是求求这群人放过本来就岌岌可危的同人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