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跑到一处场所内借用厕所上,结果不幸猝死。
家属把该场所运营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种损失,总计21万多,最后被法院判决驳回。
支持这个法院判决。
人家出于好心和善意,出借厕所给你用,你不幸猝死在厕所里,这跟出借方有什么关系呢?要我说,家属不但不应该告人家,还应该反过来给这家场所赔偿一点费用。
因为你的人死在里边,给人家造成一定的麻烦,不应该赔点费用吗?
怎么好意思还反过来去告人家?
人家不告你,就不错了。
幸亏法院没按“谁闹谁有理,谁死谁有理”的思路去判,不然的话,把社会风气都给搞坏了。下次出门,万一有内急,可能连厕所都借不到了。#老人借用商家厕所猝死家属索赔20万##热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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