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5-09-03 08:30 微博认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鄂检新闻#【免受烟侵害,护航开学季】近日,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周边商超、便利店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该院阳光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检察官董沙琪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逐户走访校园周边商户,仔细查看经营场所是否售卖烟草制品、是否落实“凭身份证购买烟草”制度,针对部分商户警示标识张贴不明显的情况,工作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确保警示标识清晰醒目,同时向商户负责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相关规定,强调违规售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发放宣传单,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新洲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