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raoen
25-09-04 14:08

感觉最近的微博特魔幻,越来越讨厌部分网红律师,包括真律师也包括假律师。虞书欣他爸民间借贷的事情。民事层面,放贷利息超过司法保护上限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法院一般支持本金及未超过上限那一部分的利息返还。法院在判决书中调整利息的情况太常见了,这根本都没超出民商事争议的范畴,普通人不知道,你一个律师不知道?刑事层面,放贷有可能涉及非法经营,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催收等等相关犯罪,重点是,如果当事人认为在民事借贷关系中,对方存在犯罪行为的可以随时报警,就算你不报警,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发现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直接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处理,应注意这里不是”可以”而是”应当”。所以有些人质疑虞他爸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你当法院不存在吗?你在质疑司法公正吗?可以啊,拿着你的律师证像娃哈哈掌门人一样去最高院实名举报。分析着一份份民事判决书就去引导定性,跟宰猪的人说你故意杀猪犯罪,拿清朝的剑砍明朝的官,可笑。 另外说一下,我不需要热度,也不需要关注,工作之余,小吐槽的账号。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