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5-09-04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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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未拴绳狗撞伤主人被判赔49万#】近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例。泰州靖江市的王大妈(化姓)在路上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谁料,冲出一只没拴绳子的大狗,将王大妈撞倒导致其身受重伤,构成八级伤残。王大妈因右手三根手指缺损,在与狗主人协商赔偿时却遭到甩锅,“我家狗平时很乖,之前好多电动车、汽车路过都没事,怎么就撞她了?”狗主人陈某(化姓)认为王大妈的手部残疾影响了其驾驶电动车的能力,导致无法及时避让犬只,应承担部分责任。陈某态度坚决,拒绝全额赔偿。王大妈只好将陈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对王大妈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需向王大妈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9万元。@现代快报 http://t.cn/AXPxsxP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