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学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广东省医学会却认为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构成事故 vs 一级甲等事故)。
为什么?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什么概念,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规定,这是最高等级的医疗事故。
这个过程,往往意味着整个过程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行为,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事实也如此,佛山一院存在术中液体管理失误、术后监护失职等不当行为。
但就是这样明摆着的医疗事故,佛山医学会竟然给出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判定,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无视生命。
现在医院承担主责了,被罚了2万,医务人员行政处罚,那么,开出这个具有鉴定价值的佛山医学会该如何处理?
要知道,既然有资格出鉴定,那就得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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