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时间》现有的两篇都是关于此在的生存论分析的。第一篇围绕着此在的世界性展开,而第二篇则以此在的时间性为分析之枢纽。此在在分析一开始,海德格尔就把此在的基本结构规定为在世存在。在海德格尔那里,“世界”是一个极为重要又极为关键的概念。世界不是如一般人认为的那样是事物的总和或全体,而是事物或存在者关系和意义的全体。此在之“此”(Da),也就是它理解存在的境域,就是其世界。因此,早在《存在与时间》之前,海德格尔就以人的境域为参照,把世界进一步分为周围世界(人与物)、共同世界(人与人)和自我世界(人与自己)三个维度。《存在与时间》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这三个维度,但它对此在世界性的分析无疑是按照这三个维度展开的。第一篇的第一、第二两章是对此在分析和此在结构的一般性说明,第三章主要涉及周围世界,第四章是共同世界,第五、第六两章则主要是关于自我世界。
——张汝伦《二十世纪德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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