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扩大系男方维权所致!”
9月4日下午,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事件当事人追风小叶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已收到二审开庭通知,相关案件将于9月8日下午在成都铁路运输中院开庭审理。
追风小叶称,截至其发帖,相关案件已历时808天,他的人生轨迹已发生显著变化,但他的诉求仍旧是公开道歉,以及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回溯过往报道。
2023年6月11日,追风小叶自述在成都地铁乘车时,被两名女性“质疑”偷拍。
她们的理由是,追风小叶的鞋子前端在闪烁绿光,上面可能装有摄像头。
由于两名女子的“质疑”是当众且大声的,追风小叶很快就被列车安全员架起,随后又被其中1名女子要求脱下鞋袜,对着鞋子一顿狂拍。
在到达站点时,追风小叶与两女子一同下车,但被安全员要求靠墙站立。
在等待警察到来的过程中,追风小叶还试图调整站姿,但很快被两女子吼叫道,“你是不是想销毁证据?”
历经近半小时的等待,警察终于到来,在对追风小叶进行一番细致的检查之后,确认没有偷拍设备,两名女子也随即作出道歉。
但此时的道歉,显然是欠缺诚意的。
于是,追风小叶一纸诉状,将两名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按照常理来说,被当众构陷偷拍,这显然是侵犯名誉权的。
但法院在审理后却认为,两人的当众“质疑”,虽然行为方式存在不妥,但有一定的合理性,且在“误会”解除后即当场道歉,并主动提出承担交通费予以补救,道歉方式与误会影响的范围及程度相当。
法院还认为,该事件被大众及媒体知悉,系男方在网络维权所致。
故,法院最终判决,两名女性不构成侵权,驳回追风小叶的全部诉求。
有一说一,追风小叶的相关诉求,的确有难以达成的部分,比如,连续10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
但合理范围内的诉求,法院一般都会支持。
老粉都知道,我也被以侵犯肖像权的名义起诉过,最后也不出意外的败诉。
可对方要求的公开道歉和2万赔偿,法院最终仅支持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00元。
既没有完全不支持,也没有完全支持。
在我看来,追风小叶的官司也应如此。
法院应该支持两名女性公开道歉,并赔偿部分损失。
现在,就看二审如何判决了。
如果成都铁路运输中院坚持原审判决,那么,两审法院大概率要被挂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生永世接受舆论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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