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5-09-0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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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诬陷地铁偷拍男子二审仍求道歉#这个案子,本身是一个案情非常简单的民事案件。为什么拖了808天,经历了6次庭前调解?核心原因是司法系统的纠错难。这个案子一审早在23年就判掉了。整体的事实确认也很简单,原告确实没偷拍,他是被人污蔑的。但是一审的法官就觉得他要维权是在搞事情,直接给了他一个“影响扩大系原告责任”。

就是说,他被诬告偷拍这件事情,在一审法官看来,不是诬告他的人有错,而是他维权有错。他要是默默忍受了,整个事情不就结束了吗?

这种态度在日常的民事案件当中很常见。一般涉及到男女问题,基本都是让男方忍让一下。男方像追风小叶这样觉得自己莫名其妙被人污蔑,人家还不愿意诚恳道歉,不肯忍让,就要维权。结果基本都是被压回去,让他自己忍着。

这是常规操作。

但是放到公众环境下面,舆论对这个东西就没办法接受了。因为基础的对错观念大众肯定还是有的。那么这个案子就收不了场。

二审纠错,就是一审的判决有问题,是一审的法官以后有了一个明确的污点;二审不纠错,常识上也确实过不去,所以整个案子所谓的6次调解,都是压着原告这个被污蔑的人,让他去退让。

他虽然被诬告,但是他退让了,这个事情就结束了。问题就是这个事情里面,受害者不愿意退让,也总算“熬”到了整个案子开庭。

现在就轮到判案机关要尴尬了。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