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号“律媒智库”推文:8月1日,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公布一则违规行为处分案例,12名律师因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受到中止会员权利3至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12名律师谋取不正当利益案:新疆法衡律师事务所(现新疆鸿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耀、新疆努尔兰律师事务所律师麦麦提吐尔孙·玉**、新疆依沙克律师事务所律师帕提古丽·买**、新疆新昀嘉兰(莎车)律师事务所律师古扎力努尔·斯**、新疆卡吾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热孜万姑·艾尼**、新疆图依贡律师事务所(现新疆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图尔荪江·麦合**、新疆努尔兰律师事务所律师亚森·艾**、新疆达迪力律师事务所(现新疆勇气律师事务所)律师麦麦提艾力·阿布**、新疆巴哈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再丁·胡达伯**、新疆敬律律师事务所律师艾尼瓦尔·如*、新疆奥古兰律师事务所律师阿里木江·阿*、新疆依沙克律师事务所律师海依仁沙·吐**。
这些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与某评估公司达成私下协议,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介绍委托人去该评估公司进行鉴定,按照案件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回扣,严重违反职业操守。
根据《新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工作细则》相关规定,12名律师的行为构成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决定分别给予12名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至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附:《新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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