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上市公司连续4年严重造假被罚!!
近日,同辉信息(430090)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同辉信息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存在严重财务造假行为。
根据2005年《证券法》,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同辉信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的罚款;对戴福昊给予警告,并处以115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主要责任人给予数百万罚款不等。同时,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同辉信息戴福昊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崔振英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1年11月15日,同辉信息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成为全国首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最大毒瘤,严重影响市场诚信和健康,严重影响市场质量,严重影响市场信誉,必须要坚决杜绝和切除。建议不止要罚款,关键要追究刑责,赔偿投资者一切损失,而且必须要清除市场实行强制退市。造假等于诈骗,尤其是上市公司造假,参与人员不止一个,相当于合伙诈骗,这种行为极其恶劣。目前针对个人的诈骗量刑标准,超过五十万元就属“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么上市公司诈骗影响更甚,危及到整个资本市场安危,动辄给广大投资者造成巨大投资损失,理应以最强有力手段坚决遏制造假行为,要让造假者倾家荡产并把牢底坐穿,我就不信治不了财务造假。#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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