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5-09-07 11:46 微博认证: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员工入职12年被解雇公司被判赔26万#,法官:尊重“职场忠诚度”】在岗位上工作多年,合同期满后想续签却被公司解约,老员工该如何维权?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老员工被解雇的劳动纠纷,依法判决涉事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6万余元。

海口中院承办法官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该规定有利于劳动者实现长期稳定就业、钻研和提升业务技能。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职工“护身符”,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用人单位也不必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企业“终身包袱”,只要公司的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此类合同能够有效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本案中,邱先生的胜诉印证了法律对“职场忠诚度”的尊重:当员工将青春浇筑于企业,法律自会为这份付出托底。而对企业而言,26万元的赔偿代价也暴露出轻视合规的代价远超想象。对员工,保留劳动合同、工资单、考核记录是维权基石;对企业,制度合法化、解雇程序化、沟通人性化才是避险正道。法治日报http://t.cn/AXP0iU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