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费用新规》整体针对的还是基金销售平台。对普通基民而言,该文件的最大影响(尚未定稿),是将所有基金份额的免赎回费期限,从最少30天(C份额),统一提升至了最少6个月——半强迫性质的长期持有。
对偏股类基金而言,持有不足60天(但超过30天),收取0.5%的惩罚性赎回费,可能区别也不大。反正如果亏了,多亏0.5%也无所谓;而如果赚了,交0.5%的赎回费也不心疼。
综合来看,赎回费规则的拟修订,影响最大的还是偏债类基金。毕竟这些基金半年内不一定能赚到3%,一下子多交0.5%,确实伤筋动骨。
个人感觉,这个规定如果执行,可能或多或少会对场外赛道型基金/场外指数基金形成一定冲击(不构成完全冲击,参见上文对偏股类基金的点评)。因为当前在部分基金销售平台的引导下,相当多基民确实会去赌上述基金的C份额——反正持有30天就免赎回费,大不了赌30天再换(感觉对金梓才类中短线行业轮动型基金经理是利好,因为基民自己赌有赎回费惩罚,但基金经理每天都能调仓,真正的把钱交给基金经理赌)。
其实原本的C份额30天免赎回费,也比在股市里T+1短炒的持有期更长。现在从30天继续延长到6个月,反正只能说,意图可以理解,但效果可能确实需要观察(已经有基民表示要抛弃场外基金,去场内T+1交易ETF。这不就又回到最初的短炒股票模式了么……)
另外赎回费也非常影响基金投顾。
如果你买过基金投顾,或多或少会遭遇一个问题——怎么老是在调仓?这是因为,如果组合调仓T-7日内你申购了一笔,那么由于惩罚性赎回费(不足7天1.5%)的存在,你的这笔申购会被延迟调仓。
未来赎回费惩罚增加(尚未定稿),基金投顾是否会把“7天不调仓”改为“30天不调仓”(毕竟不足30天也要交1%的赎回费),目前也不好说。但如果确实增加到30天,那只能说,可能大家的基金投顾组合,会永远停留在调仓过程中……
其实看来看去,几项改革唯一全面利好的,就是真正具备投资能力、拥有充足时间精力的全职投资者。反正就算公募废了,也不影响个人自己赚钱。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