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官漫谈
25-09-07 22:54

#法官的一天#加班一下午,本来准备写两篇判决的,结果最后到6点来钟,连一份判决都没写完,只是把一份判决的二审查明事实部分写完了,本院认为还没来得及写。真的是二审查明事实要写到吐,最近好几次都是这样。一审判决写得太简单,二审就要累死。

视频、照片、众多聊天记录。我得一点一点的看,一点一点的听语音,一点一点的从各份证据里面扒出有用的信息(给我的十几分钟聊天记录录屏,速度特别快,语音一条也没转换,我自己一边听一边看一边截图,截出至少20张,有时候为了截一张有用的要反复好几遍,太耗费时间了),然后再一点一点的把各个细节写到判决书上。事实的认定都是靠这些一点一点的小细节综合得出来的,而不是自己心里想当然是这样,就是这样,也不用说理。比如这个案件,原告这边还提供了公证的证据,但是一审没有采纳公证书,也没有任何的说理。这怎么能让人心服口服?

其实一审法官也挺尽责的,还跑到外地去进行了现场勘勘验,但就是判决书写的太简单了。作为非当事人。如果单看判决书可能完全不理解一审法院的裁判思路。所以必须把一些细节的事实写清楚,写明白,尽量去还原事情的全貌,然后自然而然得出结论。其实,大多数案件事实写清楚了,结论也就显而易见了,真正那种法律适用难的案件很少很少。大多数案件难的都是在查清案件事实上。

也希望当事人和代理人能配合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尽量把有用的证据列清楚列明白,不能视频、录音、聊天记录一股脑提交给法院,让法官自己去看去审查吧。当然,法官肯定要看要审查,但是如果能够列明每份证据的重点、与本案有关联的地方,比如视频里有什么几分几秒哪里提到的,聊天记录哪天说了什么,尤其是语音部分要转换成文字……一方面更容易证明自己的主张,另一方也更容易让法官看得懂,也节约法官有限的时间。

可能很多律师和我一样的感觉,大多数案件花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整理证据上。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