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检察
25-09-08 09:11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擅自披露他人“大号”“小号”,侵权了吗?】在社交媒体深度融入生活的当下,使用多个网络账号进行社交互动已成为许多人的常态。然而,当你在私密小群内的发言被擅自截图公之于众,甚至有人“顺藤摸瓜”,将你刻意区隔的不同社交账号关联并曝光——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踩踏法律的红线?近日,@上海闵行法院 就审结了这样一起隐私权纠纷案件。非公开群组内容、账号间关联性均属隐私权范畴!http://t.cn/AXPKqO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