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厌读书中48615 25-09-08 10:29

在看《大众文化的女性主义指南》,忽然意识到,我一直本能不喜欢偶像产业,不喜欢产业宣扬的“为爱努力”、“热情积极”、“造梦”等概念,就是因为我已经隐约察觉到女爱豆们背后高强度的情绪劳动、热情劳动,时时刻刻都要把激扬向上、招人喜爱当做工作内容,这是一件非常累的事,且没有平等尊重爱豆的情绪、自我感受,只是在要求爱豆把自身情绪、外貌和言行当商品出售,受人挑剔指责还不能有任何负面反应。
这其实也是在把人当商品。
歌手和舞蹈家产出好听的歌曲、好看的舞蹈后,就相对于可以在公众面前做自我了,保证基本得体言行即可。但偶像产业却是要求爱豆一旦出现公众场合,就得一直高昂斗志和激情、招人喜爱的营业状态。
偶像产业的爱豆很难有自己的专属歌曲留下,她们最大的卖点是她们自己作为商品展示。

迪士尼乐园作为卖点的角色扮演演员在我眼里也是如此。
所有以工作人员互动为卖点带来快乐的产业,我都本能的不喜欢,是因为我已经本能比理智更早嗅到了背后对工作人员的商品化吧。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