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一个涉及非法请托、为自己子女办理入学事项的答辩状,经过检索成都地区的类案,相对来说成都地区对此的统一裁判口径为:认定此类涉及非法请托办理入学的行为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剩余款项;考虑到原告自身明知请托入学行为的不正当性和不法性、应当预知其中的风险,对于原告诉请的利息损失、违约金或者其他损失类请求不予支持。
发布于 江西
完成一个涉及非法请托、为自己子女办理入学事项的答辩状,经过检索成都地区的类案,相对来说成都地区对此的统一裁判口径为:认定此类涉及非法请托办理入学的行为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剩余款项;考虑到原告自身明知请托入学行为的不正当性和不法性、应当预知其中的风险,对于原告诉请的利息损失、违约金或者其他损失类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