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文字
25-09-09 09:11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美国引入到政府理论和实践的六大发明分别是:(1)召开制宪会议制定宪法的概念;(2)成文宪法;(3)这一宪法所包含的“权利法案”;(4)通过法庭或专门的裁判机构来证明违宪行为,并行使权力对其进行阻止或废除;(5)不同于过去“混合”政体的、所谓的权力分割;(6)最后是真正意义上的联邦制。

【(英)塞缪尔·E·芬纳《统治史》卷三,马百亮 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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