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检察
25-09-10 08:40 微博认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入职送房”,是“馅饼”还是陷阱?#50余人入职后莫名成了背贷人#】2021年4月至2023年9月,沙某分别在江苏徐州、安徽淮北等地开设公司,以“入职送房”“合伙投资”为诱饵,招募在当地没有房产、家庭生活困难且急于寻找工作、个人征信良好的50余人入职公司。这些人入职后,沙某又将他们包装成收入稳定、薪酬丰厚的借款人,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消费贷、经营贷等各类贷款,累计骗取银行贷款6200余万元。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2日,法院以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沙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详戳→ http://t.cn/AXPETDS2